潮剧场我的貌美如花,敌不过爱情里的人

“男人花心而长情,女人专一而绝情。”

说出这句话的女子,此刻正坐在我的对面,缓缓搅动着咖啡。

那咖啡在勺子的拨弄下,转出一个个精致的漩涡,成功的吸引了我的目光。

就像对面的女人,精致得充满仪式感的妆容,透出致命的吸引力。

如果没有猜错的话,她的口红是阿玛尼丝绒哑光唇釉号,浓郁的红色,让她气场大增。跟我记忆中的她,完全两个人。

再看看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,素面朝天,就像一个刚毕业的学生。

今天不是闺蜜约会。

而是情敌重逢。

没错,我们曾经是情敌,相识于两年前。

我没有想到,我跟丁冬的爱情,还没走到七年之痒,就亮起了红灯。

我们是五年前认识的,那年我23,丁冬28,比我大5岁。

我是一个时尚编辑,而丁冬是一个时尚潮牌的老板兼首席设计师。

当年我刚毕业,丁冬已经小有名气。

他可以说是少年成名,颇有天赋,也正因为如此,有点傲气。

不知道领导怎么想的,安排我去给他做专访。

那是我的 次采访任务,心里有点小紧张。

但初生牛犊不怕虎,在访谈中我提了几个比较尖锐的问题,关于国内的原创环境、版权保护之类的。

没想到丁冬完全不像我想象中脑中无货的娘娘腔设计师,

他很有思想,也很有逻辑。

聊着聊着,还发现我们竟是老乡,就留了联系方式,

一来二去熟悉了,也常常一起出去玩,彼此的圈子也总有交集,

最重要的是,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快乐。

我常常五音不全的给他唱“泉水丁冬,泉水丁冬,泉水叮咚响。”

他呢,总是骂我“二货”,

却又时不时的给我搞一些小浪漫,感动得我稀里哗啦。

两只单身狗很自然走到了一起,

我们交往了两年之后,丁冬向我求婚。

我问他喜欢我什么,他说,就喜欢你这股傻里傻气的劲儿,现在聪明人太多,傻子太少,好不容易让我遇到一个,不能轻易放跑了。

当时我很感动,他每天接触的美女无数,却能爱上一无所有平凡的我,那大概就是真爱了吧?

双方的父母也都满意,我们的婚礼定在半年之后。

我在网上查了无数攻略,定下了十个我们认为全世界最美的地方去度蜜月, 灵*和肉体都要一起在路上。

丁冬很喜欢送我口红。

他说,女人的化妆台永远少一支口红。

常用的口红色系大致分为:红色、粉色、橘色、珊瑚色和裸色。

那时候的我满满的少女心,比较喜欢粉色和裸色系,比如TomFord白管07或者纪梵希小羊皮。

而丁冬说,你什么都好,就是一张娃娃脸太没有气场,这样在职场中会吃亏的。

所以丁冬送我的 只口红,就是阿玛尼丝绒哑光唇釉号。

还记得我 次涂上这浓郁的颜色时,丁冬眼里的惊艳。

其实他说得没错。

在丁冬的指导下,我很快学会了,在不同的场合,穿不同的服装,化不同的妆容,搭配不同的口红颜色。

甚至,对不同的人,说不同的话。

不过一两年的功夫,我已经脱去刚出校门的稚气,成为公司里的时髦精。

精致得体的妆容,价格不菲的名牌套装,撑起了我工作时的气场。

随着衣品的提升,事业也迅速的提升着。

我和丁冬在工作上都很拼,所以我们约定好了结婚后暂时不要孩子。

那几年公司将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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